2008年8月1日星期五

安徽规定团购门票优惠不得超过20%

安徽省旅游和物价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规范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全省各景区需开展自查,重新核定门票价格。门票价格过高的,要适当降低,团购门票优惠率最高不超过门票价格的20%。

 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将对本辖区内的景区门票和交通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摸底,明确哪 些景区实行市场调节价,哪些景区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列出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景区和交通运输服务项目价格目录。

 此外,各景区原则上应实行一票制。景区内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确需单独设置园中园门票的,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批。景区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安徽省旅游和物价部门还将对各地景区门票价格“高回扣”现象进行集中清理。除物价部门统一规定的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外,景区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优惠办法和优惠率要对外公布。超过最高优惠率销售门票的景区,将被降低等级。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